一、 项目名称:
清华信息港道闸设备及系统更换
二、 项目概况:
清华信息港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新东路 1号,分两期工程建成,一期工程于2003年4月正式投入使用,二期工程于2014年7月正式投入使用。园区总建筑面积为13.8万平方米,其中一期6.6万平方米,二期7.1万平方米。管理收费面积11.2万平方米,其中一期5.2万平米,二期6万平方米。由综合楼、A座、B座、科研楼四栋联体的塔楼组成(地下室联通)。其中综合楼以中小型的研发企业为主,其他三栋研发楼以中型的研发企业为主。
三、 招标范围 :
清华信息港 红线范围内的停车场设施设备、电缆、光纤等铺设;停车系统主机及操作电脑设立、外网、内网接入停车系统软件;停车系统软件设计及数据迁移;收费系统及物业小程序接入等。
四、 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用包干制,不调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第三方对接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9月30日前完成服务
六、资格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提供近1年在深圳地区至少完成同类型项目的实施案例3个。
3.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查询截图(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等)。
4.所投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硬件设备生产、供应、软件平台为投标人独立自行实施,提供投标相关产品专利证明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车牌号牌识别准确率≥99.8%,提供国家认监委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佐证或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佐证材料。
6.设备原厂证明。
7.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8.无不良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履行合同的能力。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
10.投标人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以及后续的中标资格,并投标人将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七.提交材料:
序号 |
资料 |
提交要求 |
1 |
目录 |
按以下顺序放置在同一个 PDF文件中。 |
2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 |
3 |
资质文件 |
资质证书并加盖公章扫描件。 |
4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加盖公章扫描件。 |
5 |
被授权人 |
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邮箱 、 加盖公章扫描件。 |
6 |
企业业绩 |
业绩要求:提供近 1年在深圳地区至少完成同类型项目的实施案例3个。(投标人业绩应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含封皮、签署日期、合作范围、合作业态、合同金额、原件备查)。 |
备注: 1、报名单位需对上述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否则我司有权取消其后续的投标报名资格并投标人将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2、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盖公章扫描,按上述顺序放置在一个PDF文件中,原件备查。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识,否则招标人可拒绝其投标报名。 |
八 、 报 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
请于 202 4 年 6 月 3 日17:00之前将规定资料发送至
1. 邮箱 : lihewuye@ycrlzy.com ,并电话知会。
2 . 联系人 : 宋宇佳; 联系电话 : 0755- 86957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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