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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十二五”倍增计划发布 培育30家上市公司

发布时间:2012-03-19 浏览次数:916 来源:

文化部28日发布《“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下称《计划》),提出要在“十二五”期间,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平均现价增长速度高于20%,2015年比2010年至少翻一番,实现倍增。

文化部副部长励小捷说,倍增计划“明确了文化部作为文化产业的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能定位。”

这份全文近2万字的《计划》提出了10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包括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加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扩大文化消费、推动文化科技创新、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健全投融资体系、强化人才支撑、推动文化产业“走出去”等,以期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朱春阳28日分析,倍增计划表现了高层发展文化产业的良好意愿,但政策并不能起到点石成金的作用,文化产业的发展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下,还应该尊重市场的规则,要避免文化产业的倍增只是产量的倍增。

差异化区域发展战略

针对文化产业区域发展不协调的问题,此番《计划》提出了产业的区域布局思路——差异化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支持东部地区加快发展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网络文化、数字文化服务等行业,培育科技型文化产业集群;引导中西部地区及限制开发的主体功能区,重点发展演艺、文化旅游、艺术品、工艺美术、节庆会展等文化产业。

一位地方文化产业基金负责人28日表示,这样的布局自然就会影响到国家资金的流向。2012年国家有40亿元的资金要扶持文化产业,“这个蛋糕怎么切,当然要有具体的规划。”

该人士指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各地应该是很理性的,但偏偏又普遍存在非理性的状况,《计划》应该是考虑到了这一现状。

《计划》提出,“鼓励集聚发展,建设10家左右高起点、规模化、代表国家水准和未来发展方向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一批集聚效应明显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培育100个左右特色鲜明、主导产业突出的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和一大批特色文化产业乡镇;打造文化品牌,培育300家左右品牌文化企业,打造10个左右社会影响大、综合效益高的文化会展和节庆活动;加强引导调控,防止盲目投资、盲目跟风,造成资源浪费。”

培育30家文化上市公司

根据《计划》,”十二五“期间,文化企业的上市潮势将掀起。

《计划》提到,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优质文化企业利用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融资,扩大文化产业直接融资规模。加强文化企业上市的培育储备和推荐机制,形成“储备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发行一批”的文化企业上市梯次推进格局,培育30家上市文化企业。

针对文化企业融资难的困境,《计划》提出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打造文化产业全产业链信贷融资体系;开展文化产业资产托管、投资理财、支付结算等配套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开展文化产业消费金融业务。

前述地方文化产业基金负责人说,以前文化部的扶持政策一直是补贴,报项目,结果出现了动漫、电视剧这样全球产量第一但影响力远不匹配的行业,以后文化部应该考虑更高效的投入方式。

该人士指出,“假如拿这个钱去付房租,这起码不会导致出现皮包公司去骗钱。假如改成贷款贴息,那么你鼓励的是扩大再生产,你去追求进步去了,又比前一种进步。两个亿成立十个基金,去孵化一批企业,通过他们比较专业的方式去挑选企业,虽然一部分企业还是死掉了,但这些企业中会出现更多的优秀企业。”

朱春阳表示,《计划》的一个亮点是提到了抓大不放小,大中小企业和寡头垄断企业共生的结构更适合产业集聚。

文化部:有把握实现文化产业“倍增”目标

励小捷称,有把握实现文化产业“倍增”目标。

据励小捷介绍,文化部两年前就启动了倍增计划的研究编制工作,先后有近50名专家学者、研究人员和工作人员参与其中。在编制过程中开展了大量有针对性的课题研究,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调研论证,听取文化系统、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励小捷表示,目前国家统计局对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有统计,但文化系统文化产业增加值还无法从整体统计中剥离出来,文化部通过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多个渠道收集到文化部职能相关的各行业2003~2010年间的数据,并委托统计专家进行分析从而得到数据支撑。据初步估算,2010年文化部职能相关各文化行业增加值约为4000亿,占同期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三分之一强。按预测结果,“十二五”时期,文化系统各行业增速普遍在20%以上,个别行业增速达到30%左右,到2015年增加值将增长到8000~9000亿左右,有把握实现“倍增”目标。

励小捷指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口径,2004~2008年间,中国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年均增长23.3%,高于同期现价GDP年均增速近5个百分点;2008~2010年间增加值年均增24.2%。”我们在倍增计划中提出20%的增速目标,是比较实、留有余地的。“

前述地方文化产业基金负责人表示,制定计划的前提是先界定文化产业的内涵,口径一致才有比较的意义。从倍增计划规划的11个重点产业来说,数字文化服务业、网游这些细分行业都在文化产业统计项内。

然而,出版业和影视业并不包括在11个重点行业内。

前述人士指出,按照美国的统计方法,旅游和教育都在文化产业的范畴内,而在中国,文化产业的统计口径向来不包括这两项。而单从上海的统计来说,现在是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合在一起统称文化创意产业,这样产值自然就高了。总之,要实现倍增,就要比较统一这五年里的统计口径。

11个重点行业

2015年目标

演艺业

建设10家左右覆盖全国主要城市的全国性或跨区域的文艺演出院线,形成1~2个国际知名的演艺产业集聚区

娱乐业

打造5~10家具有较大产业规模和较强竞争实力的娱乐业品牌,使国产娱乐设备、国产原创娱乐内容占据国内市场60%以上份额

动漫业

产业增加值超300亿元,着力打造5~10个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产动漫品牌和骨干动漫企业

游戏业

市场收入规模达到2000亿元,力争每年向世界推出百款网游,其中3~5款精品网游跻身国际最受欢迎网游前十位排名

文化旅游业

成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重要支撑

艺术品业

市场交易总额达2000亿元,形成2~3家具有世界影响的艺术产业集聚区,将中国建设成为世界艺术品重要交易中心

工艺美术业

产业增加值超过6000亿元,出口额超过200亿美元

文化会展业

形成3~5个覆盖全国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会展

创意设计业

举办1~2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意设计展会和赛事活动,支持打造3-5个世界知名的“设计之都”

网络文化业

提高网络文化产品的原创能力和文化品位

数字文化服务业

形成一批采用数字技术提供制作、传播、营销、推广等服务的文化服务企业

来源:《“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

振兴国产动漫列入

重大项目带动战略

“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是《“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中引人注目的板块。倍增计划以专栏的形式,明确了九项重点工程: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着力推动特色文化城市和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建设;文艺演出院线建设工程,推动主要城市演出场所连锁经营;文化产业公共平台建设工程;国家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工程;国产动漫振兴工程,大力发展网络动漫、手机动漫等新媒体动漫;国家动漫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推进工程,建设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工程;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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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缺乏耐心,其心理与散户无异,文化公司需面对定期业绩的压力,从而不得不逐渐摒弃对文化属性的追求,谋取资本的垂青;放弃了文化属性,文化企业也就失去了持续发展的能力,最终会被资本抛弃。这是文化遇到资本时的尴尬。   2012年2月28日,文化部发布了《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现价增速超过20%,2015年比2010年至少翻一番,实现倍增的奋斗目标。   2010年中国GDP总量为39.8万亿元,按年均增速7%核算,2015年的GDP总量达55.8万亿元。一般来说,“支柱性产业”增加值需占GDP比重的5%以上。按此测算,根据文化部出台的计划,2015年中国文化产业增加值至少需要达到2.79万亿元以上。   如此巨大的预期增长,在资本市场看来,其意味着政府将出台各类支持文化产业的优惠政策,逐利而动的资本自然是全力追逐。于是,截至2011年底,与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基金数量达到100余支,募集资金总量达1300亿元。   大量资金快速涌入文化市场,对文化产业的发展无疑是利好信号。然而,文化产业的文化属性与资本的营利性天然存在矛盾。当资本大量快速涌入时,文化产业面临的是,如何实现文化精神与商业精神的融合。如果不能找到恰当方式,无论资本能否赢得金银满钵,文化产业都将可能失去其文化属性,并失去资本的青睐。   文化的良机与忧虑   一直以来,中国的文化产业都处于市场化程度偏低、管制偏多的状态,其不仅抑制了文化产业的发展,也未能满足社会正常的文化消费需求,而随着经济发展的推进,这部分未能满足的文化消费需求将会不断提升。因而,从需求的角度来看,文化产业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在这样的前提下,当政策的东风吹起时,文化产业自然就成为了资本的投资方向。相应的,资本的这种预期和注入也将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推力。   因而可以说,当下资本与文化的相遇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和创造了良机。然而,能否把握将良机转换为文化产业的良序发展,文化产业却充满了忧虑。   资本的天性是急功近利,追求的是短时间、高收益。文化的天性——用梁漱溟先生的话说是,“透出人心”(梁漱溟《中国建国之路》),其最为忌讳的恰恰是“急功近利”,好的文化项目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过程。一个成功的文化产品固然能够为资本带来巨大的爆发式利润增长,但在取得成功之前,需要资金的持续投入,更需要投资者和运营者懂得文化,懂得持续发展,愿意长期浸润在文化中,将打造文化精品的愿望优先于谋取暴利。   然而现实的情况是,涌入文化领域的投资者普遍怀着淘金的情怀,高盈利是他们的首要选择。因而,很多文化公司面对的不仅是资本的快速注入,还有高回报压力。   以股权投资为例,一般来说,当风险投资对企业投入一定资金后,其会占有相应的股份。为了确保资本回报,投资者会与创业团队签署对赌协议,要求企业每年盈利需达到一定数额,如果企业不能实现定期业绩,风投所占的股份比重就会上升,直至获得企业的控股权。   在定期业绩的压力之下,文化企业不可能以厚积薄发、精雕细琢、打造文化精品来作为发展目标,只能以快速发展、做大企业、尽早上市,以便赢得更好的投资方来接盘作为企业目标。为此,很多文化企业不得不放弃其产品的文化属性,而单纯以商业性来打造产品。   结果,在文化产业领域内,一方面,最能获得资本注入的仍然是电影、出版发行、演出等商业模式已然成熟清晰的企业;另一方面,为了获得资金的注入,新成立的文化企业会纷纷按照风险投资的偏好来组建企业团队、构建企业理念。这是文化与资本相遇时最容易出现的结果,而这一结果的最终结局是,文化企业因丧失了文化属性而被市场淘汰,被资本抛弃。   资本的谨慎与茫然   2005年,国务院推出了《国务院关于非公资本进入文化产业若干决定》,2006年又先后出台了《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若干政策》。因而,单纯从政策层面看,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始于2005年,并从一开始就得到了政府的全力支持。   然而,政策与现实从来都是两回事。面对开放的文化产业,资本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劣化。以动漫产业为例,为了解决很多动漫企业轻资产,盈利难的问题,政府号召各地建设动漫产业园,给予动漫企业减免房租等优惠。但是,这些产业政策在实施中却演变成了圈地运动。至于政府为了鼓励国产动画片的播出所出台相关补贴政策,则成为了国有电视台的寻租手段。   另外,文化产业发展虽然开始于2005年,但直至目前,很多文化企业仍处于改制当中,尤其是国有文化企业和文化事业单位,它们的改制才刚刚开始。对于改制的企业而言,一则,它们需要资本的投入;二则,它们缺乏吸引资本的盈利能力;三则,它们拥有资本关注的政府和社会资源。   由此,无论是面对各类政策的出台,还是面对改制企业,资本的投入都是慎之又慎。而与这种谨慎并存的则是资本对进入时机和投资范围的茫然。   文化产业的本质是为消费者提供文化消费,因而其发展的前提是了解、挖掘和拓展消费者的文化需求。但是,长期为国有资本所扶持,文化企业已然习惯了以政府为导向,如何适应市场是文化企业需要越过的壁垒。这一壁垒也影响着资本对进入时机的判断。因为这一壁垒的存在造成了资本对企业盈利能力的顾虑。   而较之对盈利能力的顾虑,资本还茫然于其可以进入的范围。资本从来缺乏耐心,投资者的心理与股市散户无异。然而,投资者也非常清楚文化企业在短期内很难催熟,因而,并不是所有的投资者都缺乏长期持续投入的计划和预期,问题是,这一计划和预期取决于投资者对资金注入范围的了解。   文化领域存在文化产业和文化建设两个范围,前者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后者是以丰富社会文化为目标的公益事业。目前,文化产业政策对于这两个范围的界定非常含混,在政策扶持上,作为文化建设投资并没有得到其应当得到的优惠和扶持。从而,资本或者不愿意进入文化建设范围,或者会将文化建设由公益转为商业。这种做法意味着资本会被指责过于急功近利。对此,资本自然是不能接受。因为,是政策没有依据领域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扶持力度在先。   水与舟   对于产业发展,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资本都是助推力。但是,文化产业的特殊性决定了金融资本是水,文化产业是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理性长效的投资,可以帮助文化产业做大无形资产,形成战略优势,实现产业链条的延伸升级。急功近利的投资,则会让文化产业摒弃缓慢沉淀和精雕细琢,放弃文化属性,最终失去文化企业的可持续。   毕竟,抛开繁杂的定义与琐细的讨论,文化,其实就是人的生活方式。说一个人有文化,就是说一个人有智慧而调适的生活。人类借文化解决生活中的问题,提升和深化生活的境界。因此可以说,别无离开生活而另有所谓“文化”者。将这样的特质注入到产业,意味着文化产业必然具备投资周期长、市场不确定性大、回报风险高等特点。相应的,文化产业对资本的要求也必然是慢下来。以便文化产业扬帆起航而不是乘风破浪。问题是,资本能否慢下来?至少目前的答案不容乐观。   所以,虽然文化产业借着政策的东风赢得了资本的大量涌入,但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的对接融合,仍是路漫漫其修远兮。